东宝区教育系统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文件导读     |      2021-04-27
  为切实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宝区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荆东消[2015]6号)文件要求,特就冬春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平安校园”创建为中心,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总体目标,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高学校防控火灾能力,实现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区、全市、全省、全国“两会”等重大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教育系统不发生火灾。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1.依法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严有学任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本校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把教职工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按要求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填写消防检查记录,配齐消防器材,积极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明确专人管理,灭火器定期检查更换,保证能够安全有效使用。学校的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教室和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都要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11月底前,各地各校要对前段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没有排查到的要全部排查到位,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要逐条逐项地明确主体责任、解决方法和时限,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和致灾因素,严查用火用电安全,严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查危险物品和易燃装修材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各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培训和日常管理及值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处置初起火灾和控制火灾蔓延的基本能力。学校的重点部位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寝室的用火、用气、用电等都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学生寝室的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严禁私接电线、私装插座和使用明火,各地各校要求寝室管理员严格执行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做到日检查、周汇总、月上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4.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11月份是消防安全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减少火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校要在“11•9”消防宣传周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活动,要结合冬春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工作,确保消防知识宣传工作深入师生心中。学校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校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每个班级要出一期消防主题黑板报、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学校滚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通过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升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区教育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各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请各地各校于11月25日前将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局安保科(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