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
(二)加强封闭管理工作:所有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设门卫值班室、做好门房标准化建设,,配备2人以上、25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保安,培训后着装持械上岗。在学校中青年教师和管理干部中聘任兼职保卫人员(成立校园治安巡逻队)。建立家长、社区志愿者参与的护学护校队伍(成立义务护校队)
配置必要的安保器材(安保人员执勤器械配备标准:防暴帽(1顶/人)、防刺背心(0.5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夜间值班用强光电筒(1支/人)、对讲机(1部/人)、辣椒喷雾器(0.5支/人)、钢叉(1套/组,每套钢叉包括叉腰、叉颈、叉脚用各一把)、盾牌2个。
校园出入口及门前两侧、学生宿舍楼(区)、办公楼、教学楼、学校食堂、停车场所及地下室主要出入口和主要通行区等重点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在适当位置安装主动报警求助设备。校园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主动式红外入侵探测器。食堂(餐厅)、膳食制作场所和食品储藏室、化学危险品库房、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配电室、锅炉房、二次供水设备等重要场所应安装防入侵报警设备。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陈13597993339、李13597938777)
视频监控、报警信息应与公安部门天网工程、110报警系统联网,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技防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门房要严格学生上课期间进出校园人员身份查验登记,严禁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长进入校园,确需要进入校园的要请示幼儿园和学校领导同意后再凭有效证件登记,并由学校领导陪同,方可进入校园。来访者离校,要严格登记离校时间。(1,实行封闭管理,院墙和护栏高度≥2.2米并设置防攀爬设施;2,设门房和警务室, 配备保安,培训后着装持械上岗,配置必要的安保器材,监控设施全覆盖和门房必须安装报警系统,并24小时开机;3,建立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审验登记和校园治安巡逻记载;4,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值班巡查小组,校园治安巡逻队,家长社区志愿者参与的义务护校队。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暴力应急预案并上墙)
(三)加强学生幼儿接送的管理工作。所有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包含学校幼儿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的登记册,并制作包含学生幼儿和家长信息(学生和家长的姓名、合影照片、住址及联系方式、班级等)的接送卡,入校、离校、与家长交接都凭接送卡登记,并配合监控系统记录保存。学生幼儿在园期间不经领导许可、家长接送中途不得出校园。严禁非其直接监护人(父母)将学生幼儿带离校园,确实需要离开的,必须事前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来访者身份得到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让学生幼儿离开校园。(建立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册、学生接送登记册、学生接送卡)
(四)加强领导值班巡查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值班巡查制度,在学生幼儿上学、课间、放学等易发安全事故的时段和校园门口、走道、楼梯间等易发安全事故的地点,要有领导和教师值守巡查。要坚持对学生幼儿进行定时点名登记,对点名不在的学生幼儿要迅速与其监护人联系,确保学校幼儿园和家长的交接无缝隙。有住宿生要坚持查寝陪寝,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学生上下学、上课、课间、就餐、就寝教师值班巡查。(健全领导和教师值守巡查记载,陪寝记载)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一是对楼道、楼梯、门窗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楼道栏杆、楼梯扶手坚固、照明设施完备,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校舍安全进行鉴定,封闭D级危房,整改C级危房,严防倒塌事故的发生。三是对电线电器、管道、消防等设施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及整改登记台帐,校舍有安全鉴定报告;2,学校工作人员中不能有吸毒人员、患精神疾病人员、长年上访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3,开展管制刀具、违规药品、书籍收缴并形成记载;4,教职员工精神状态好,工作热情高;5,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6,锅炉每年年检,操作工持证着工作装上岗,锅炉操作制度要上墙)
(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1.学校幼儿园要取得消防合格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校内和租用的整栋建筑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校内和租用的整栋建筑电网、煤气管道铺设及电器、煤气设备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遇紧急突发情况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学生撤至安全地带。每月要定期对教师举行安全演练,确保教师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帮助学生幼儿逃生方法。(1,房屋有消防合格证,每栋建筑有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学校楼房每层应有消防栓,平时要保证有水有压力,每层楼楼梯口应有2个灭火器。没有消防栓的学校应按每48平方米(实用面积)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寄宿学校在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每层楼梯口应设置1个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要保持随时有电,以备急用;学校食堂应有3个设置点,餐厅2个点,每个操作间1个点,每个设置点应有灭火器2个;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至少应配备2个灭火器;每个微机室至少配备2个气体灭火器;每个实验室应分2个设置点至少配备4个灭火器;配电室至少配备1个灭火器
2,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特别是楼道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停放电动车,等,有应急疏散标志和示意图,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通道等部位、地段安装路灯,亮化率达100%,有寄宿生学校幼儿园实行通晓照明;
3,学校视频监控报警室、财务室、电教室、实验室以及保密、危险物品存放点等重要部位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要求。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4.学校建筑物装修要符合要求:不用易燃物装修,不过度装修(特别是幼儿园)。
(七)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教师应对劫持、交通、洪水、滑坡、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预防劫持、交通等事故的发生。(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记载,加入东宝区校园安全交流网67161898,加入修改群名片为单位+姓名)
(八)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法人负总责、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人具体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制度,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安全隐患台帐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划分安全责任区、确定安全责任人;2,每期与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
(九)加强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工作。要建立外来人员查验登记、值班巡查、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制度,要制定防重大安全事故、防劫持、防地震、防火、食品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制度和安全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应急预案要存档上墙。
(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本校实际,根据未成年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如听辅导报告、队会、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板报、征文、少年交通岗、少年自护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对学生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要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自行车的行车和停车秩序,防止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要联系交警定期对学校周边乱停车、乱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交通流量大的学校要联系交警在门口设立校园岗,有值勤民警在上学、放学高峰时间段护送小学生过马路,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以各种方式告诉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要租用各种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有家长接送。(每年发放交通安全告家长书,与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承诺书)
(十)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社会车辆安全管理。1、各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是公司校车,并有合格校车证,严禁非法营运的校车。学校需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公交车辆接送学生的,应严格执行有关公交车辆管理的规定.(1,校车必须有合格校车证,校车定期检验并换证;2,租用车辆作为校车应是专业客运单位有客运证和校车证的车辆,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3,临时租用车辆应租用专业客运单位有客运证的车辆,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
2、校车要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校车承运人责任险、第三方责任险(建议按最高限额购买);
3、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学校校车安全应急预案(要上墙)车辆运行台帐和学生接送登记,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限速50公里/小时);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要上墙),确保每辆校车配备两名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员、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校车启动前要确保对周围师生和其他人员不构成生命威胁。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4、校车驾驶人员必须有校车驾驶员证,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5、提供校车服务者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提供校车服务者或学校要与校车驾驶人员和学生照管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校车按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行驶和停靠。学校校车前排不允许坐学生,每一个坐位必须有安全带,学生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每辆校车必须配备两个灭火器、安全锤和警示反光柱。台风、暴雨、大雾、大雪和冰冻天气校车严禁运行。
6.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对随车照管人员核发工作证,固定人、车对应关系,并将随车照管人员名单及对应关系情况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接受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制定有关学生搭乘校车的安全指引牌,并教育学生在搭乘校车时必须遵守安全守则,在固定位置统一设置校车公示牌,载明校车的牌照号码、核载人数、行驶路线、停靠站点、驾驶员姓名、随车照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
7、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员和学生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
(十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校园超市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每天对幼儿进行晨午检,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定期(每天)消毒制度并形成记载;食堂硬件要达标,食品采购要索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内的质检报告),出入库、加工、品尝、留存要形成记载,从制度和管理上切实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件的发生。(1,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卖部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着工作装。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储存制度、加工制度,品尝制度,并在食堂上墙;3,建立食品进货及索证台帐(食品索证索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内的质检报告),出入库台帐,加工品尝台帐;4、食堂硬件设施要达标,定时实行清洗保洁和消毒,食品实行分类隔墙离地存放,有四防设施;5,学生饮用奶有质检报告,食堂、小卖部无三无和过期产品,不向学生出售隔饭菜和凉菜现象,严禁非法添加剂食品和地沟油流入校园,6,学生饮用水有安全责任人、清洗消毒记载,桶装水有质检报告和索证记录;7,幼儿园坚持晨、午检和病因追查登记、实行定期消毒并作好记载,对幼儿进行接种登记)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