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 申报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文件导读     |      2016-04-13
关于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

申报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和省职改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开展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中级职称人员中,未取得统一组织的测试合格证人员。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水平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二、测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教学理论水平和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的能力。

三、测试方式及结果运用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方式定为“笔试”,设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不分具体专业,考试科目为一科,成绩三年有效。2014、2015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今年评审有效。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测试时间:5月29日下午14:00-16:00

五、报名流程

1、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的网上报名栏目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照片,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内《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申报人员持身份证、中级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须单位盖章并贴1寸免冠登记照1张)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后缴费确认。联系电话:0724-2331135。资格审查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申报人员,请于考前一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2、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持《荆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后附,须单位盖章)、身份证、初级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1寸免冠登记照3张(并携带电子照片,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缴费确认(联系电话:0724-2331135)。资格审查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申报人员请于考前一周在“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t1.hbjjp.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费用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50元/人。

七、有关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是人才评价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职改办应高度重视。全市中小学水平能力测工作在市职改办领导下,由市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职改办要积极落实市职改办的工作要求,做好测试组织工作,确保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荆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荆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荆门市职改办                             2016年4月*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