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德艺学校"我心诵初心 阳光德艺情"语文教师朗诵比赛活动方案

 学校通知     |      2017-12-13
一、活动目的

朗诵能力是语文教师的基本素养之一,朗诵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师文化素养的高低。示范朗诵是课堂教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教师朗诵能力高低直接影响着朗读教学的有效开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语文教师的语言规范,展现语文教师良好的诵读素养,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提高我校语文教师的朗读能力,特开展朗诵比赛活动。

二、活动安排

1、比赛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下午第五六节课

2、比赛对象:全体语文教师

3、比赛地点:音乐教室

4、朗诵内容:所任教学段教材内容。

5、朗诵形式:参赛人员独立脱稿诵读,朗诵时间不超过4分钟;比赛时可自备道具、配乐、视频及PPT等,形式多样,有感染力。

三、比赛方法

1、比赛顺序由教师抽签决定。

2、评分方法:本次比赛采用现场打分,满分为了10分,取平均分。

3、设奖情况: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3名。

四、评分标准

1.语言(3分):教师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准确(不重读,不错读,不添字,不减字),语速适合文章体裁的需要。语调朴实、自然,富有节奏感。

2.感情(3分):感情丰富,声情并茂,能再现文章情境,感情真挚,正确体现课文的思想感情。

3.仪态(2分):教师精神饱满,着装得体大方,能够恰当地运用身体语言,表情、态度自然。

4.效果(2分):整体效果好,有感染力,增强语言表达效果。

五、评委小组

组长:周克文

副组长:周丹

组员:官瑶玲 刘菲 苏莉琼